补贴工作

泰州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报告

作者: 点击次数:350 发布时间:2017-07-1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我市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会议工作精神,按照《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共实施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340万元,补贴机具5407台套,受益农户2408户,其中高速插秧机604台,育秧流水线144台,大中型拖拉机567台,旋耕机1068台,粮食烘干机1152台,联合收割机651台。   通过与往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相比较,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中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机械化种植:今年我市所有市(区)均取消或降低了机插秧的作业补贴,但高速插秧机增长604台,占保有量的1/7,仍然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且育秧流水线连续两年新增超过100台,说明水稻种植机械化仍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育秧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机械化耕作:新增拖拉机567台,为上年度的2/3,最高年份的1/2,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机耕和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已经逐步饱和,将进入正常更新换代;   3、机械化植保:高效植保机械新增251台,与上年持平,按照高效植保水平达到60%的指标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   4、机械化收获:新增联合收割机651台,与上年持平,以全喂式、报废更新为主,基本体现为正常更新换代;   5、机械化烘干:全市新增1152台,是2015年的2倍,我市近两年出台了相关粮食烘干土地使用政策,加之作业补贴、库房补贴、能源补贴等多种补贴形式,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显著,已经成为继“三大件”之后增长最为迅速的品种;   6、高效机械:今年全市新增激光平地机5台、水产养殖环境监控设备83套、撒肥机43套,一些先进适用的农机设备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总体来说,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市新增农机具呈现出大型、高效、复式的趋势,单机补贴额达到1.6万元/台,以大拖代替小拖、高速插秧机代替步进式插秧机为代表的机具更新换代速度显著加快,粮食烘干机、育秧流水线、高效植保机等先进适用机具进入高速发展通道。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在2月底召开的全市农机化工作会议上,根据2015年底对所有辖区的延伸绩效考核、汇编材料和自评报告,结合2016年农机化重点工作,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规范性要求,并与各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签订了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各市(区)也召开了相关会议,逐层逐级签订了工作责任状,研究解读了《江苏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市农机站在5月底举办的全市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培训班上,邀请省专家专题介绍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讲解了政策实施要求,各市(区)又相继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工作流程、系统操作等培训,保证了信息录入、资料收集的及时性。   2、强化信息公开程度   市农委在泰州农网上开辟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相关的政策、资金使用和监督电话等进行了公开,通过与相关单位深入沟通,将专栏的名称和各市(区)的链接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整体框架达到省级要求。同时,加强对各市(区)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地按要求设立专栏并明确专人进行信息维护。下半年,由于全市网站改版,一些地区的专栏处于维护建设中,现正在逐步恢复和重新充实相关内容,力争尽快完善使用。   3、强化政策实施成效   从4月份起,各市(区)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将水稻种植机械化及粮食烘干机械化作为上半年农机化重点工作,各级农机部门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开展了针对水稻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粮食烘干机等机具需求情况的调查,将补贴资金向重点机具倾斜,保障了全市夏秋两季的抢收抢种顺利开展。   4、强化加强警示教育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过多年的实施,在不断的探索完善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逐层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一些地区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做到政策实施的“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7月底8月初,泰州市农委纪委、农机部门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三市五区进行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农委纪委书记带队,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市(区)进行了逐一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政策执行、资金兑付等方面情况,并与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经销商代表和村干部进行了座谈,了解他们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